肺炎鏈球菌介紹與公費資格
◎ 為什麼需要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肺炎鏈球菌是一種革蘭氏陽性的鏈球菌,常潛伏於人體鼻腔,可透過咳嗽、打噴嚏,以及與患者親密接觸、觸摸被污染物品等方式傳染。
一旦感染流感等呼吸道病毒或罹患慢性病等致免疫力下降,肺炎鏈球菌便容易趁虛而入,侵入呼吸道或血液,引發肺炎、敗血症、腦膜炎等嚴重病症,統稱為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而65歲以上及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等民眾更為肺炎鏈球菌感染後併發重症及死亡高危險族群。
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後併發如肺炎、敗血症、腦膜炎等嚴重併發症風險,對中重症保護力高達75%。
◎ 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對象有哪些人?
● 65歲以上長者
● 55-64歲原住民
● 19歲以上IPD高風險對象
※ IPD高風險對象定義: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
◎ 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要怎麼打?
自115年8月10日起,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全面升級為:
20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0)
或
21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21)
兩種皆為一劑即可完成新型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疾管署依ACIP評估20價及21價疫苗之臨床試驗、國際接種建議及國內IPD流行病學資料,認定兩種疫苗無優劣之分。
● 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包含PCV13、PCV15、PCV20、PCV21及PPV23):僅需接種1劑PCV20或PCV21即可。
● 曾經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依下列原則接種:
(1) 曾接種 PPV23者,間隔至少1年,可再接種1劑PCV20或PCV21。
(2) 曾接種 PCV13/15者,間隔至少1年,可再接種1劑PCV20或PCV21。
(3) 曾接種 PCV13/15者,高風險對象、機構住民與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可再接種1劑PCV20或PCV21。
● 若是都已經接種過了PCV13/15及PPV23者,或是已接種PCV20 或 PCV21,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
※同一類肺炎鏈球菌疫苗有接種過了就不會再公費接種,無論之前是公費接種或是自行自費接種。
